恩桑

I have loved you, I tried my best.

[伪装者衍生]用我一生 (台诚 一发完)

说好万字一发完,似乎没做到?


《穷尽一生》姊妹篇。






阿诚哥第一人称,慎。






正文:




我是明家仆人的儿子,印象里妈妈向来还算疼我,直到某一天她从孤儿院回来,神情恍惚面色铁青,把我摔到地上就是一顿狠揍,我踉踉跄跄地跌倒,被桌角磕破额头鲜血直流。从那天开始,我过上了人生中最不愿意回忆起来的一段日子,好在时隔多年以后知道我并非她亲生,那些儿时的怨气和委屈才得以一并释然。




我是在冬至前后被大哥带回明家的,那年我十岁,半大不小的年纪,刚刚知道寄人篱下的不安。我站在明家高贵华丽的大门门口,躲在大哥身后,望着坐在沙发上吃蛋糕的他,战战兢兢地叫了句“小少爷”,那时我想他的命多好,含着金汤匙出生,养尊处优,一世逍遥。




听到我叫他,他“噌”的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,端着吃剩一半的蛋糕递到我面前,问我吃么,我不敢接,咬紧了下唇,死死抓住大哥的衣袖。他又问我叫什么名字,我怯生生地回了句“阿诚”,他没听清,奶声奶气地又问了一遍。这时,大哥的声音从头顶传来,他说:“他叫明诚,以后也是你哥哥。”从前的我一无所有,他们突然到访,倒让我惶恐不安,我抓紧大哥的手,大哥就是我的神。




突然到了优渥的环境,从前不敢生病的身体像是紧赶慢赶着折磨人,我到明家的第二天便发起高烧,烧了退,退了烧,久不见好。都说山里的动物飞升成仙是要渡劫的,我当时想,如果这劫过不去,那也是我的命数,只能说我福薄,消受不起如此恩德。




他当时还没有去上洋学堂,每日有几位先生过来教他国文和英语,我虽然发着烧也不觉得难受,他上课的时候我就在一旁坐着,替先生们倒水,替他拿笔递纸。他虽然淘,却极其聪明,那些我听不懂的外文他能说得跟洋人一样好,我看过他的作业,都是我看不懂的圆圈和弧线。




那段时间苏医生常到家里给我输液,手背都被扎肿了,行动还不方便。大哥白天要上学,大姐在公司忙碌,家里除了做饭的仆人之外,只剩我们两个小孩子。每日他上完课便拿着作业到我房里写,我怕打扰他,连咳嗽都不敢太用力。




某日他突然来了兴致要教我二十六个英文字母,我从未念过书更别说英文,但我怕坏了他的兴致,便勉强自己的舌头发出许多刁钻的音来。教完之后,他丢下课本下了楼端回来一块蛋糕,我右手扎着针不能动,他便用小叉子一口一口喂我吃。他夸我学得好,等病好了肯定比他讨教书先生喜欢,我只觉得蛋糕甜,是我吃过最好的东西。




从那天开始,他每日在我房间写完作业都教给我一点东西,为了好好教我,他上课也比平时认真了许多,就连大哥都说“明台最近表现特别好”。于我而言,我特别珍视他当时的那份赤子心肠,愿意跟我分享他觉得好的一切东西。我比他年长几岁,又对明家怀着再生之恩,从那时开始,我就打定主意,如果能活下来,就护他一辈子。




我没死,命运还是眷顾我的。




病好之后大哥请来家庭教师为我补课,我心中感恩,学起来丝毫不敢懈怠。他那时候还没正式上学,小孩子心性贪玩,总把我往书房外头拽,我扭不过他,只好白天陪他玩,晚上等大家都睡下了才偷偷起床看书。




那年九月份的时候,他开始上小学,我启蒙晚,跟他在一个学校,只比他高两个年级。班上的孩子大半都是富家子弟,我插班进去刚做完自我介绍回到座位上,就听到身后窃窃私语地议论起来:明家只有三姐弟,捡来的孩子怎么能姓明。




我不觉得他们说得有错,也深知自己出身低微、资质平平,便越发地努力学习,两年跳四级,直接念了国中。我去中学报到的前一天晚上,他得知第二天不能跟我一同坐车去上学,闹脾气闹得饭都没吃。晚上我端夜宵进屋看他,把他从被窝里拽起来,他一把扑到我怀里,抽抽搭搭地说:“阿诚哥你长得太快了,我都追不上。”




我想跟他讲,傻瓜,我长得不快,是本来就比你大这么多。




但最后却告诉他,没关系小少爷,你也会长大。




国中的时候我开始学画画,有时候周末大哥大姐带我们去郊游,我就背着画板去写生,浦东郊外的山坡上每到春天会开遍迎春花,黄灿灿地布满枝条。他打扮得像个英国贵族家庭的少爷,西装外套、背带短裤、小皮鞋加一顶圆边的帽子,眼睛澄亮,笑容明朗。他摘了朵迎春向大姐那边跑去,我灵感如泉画了幅速写,构图参考了梵高的《第一步》,借用大师作品中满篇的希望与童真。




他背古文不认真,从前《论语》从五岁背到六岁还没背完《学而》,但白话文学得不错,加上英语又好,写起现代诗来像模像样。他小学五年级的时候,我在给他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发现了他写的东西,压在国文课本下面:遥远宇宙里有两颗最明亮的星,上帝眷顾他,都给他做了眼睛。




我不知道这诗是给谁的,但我好像撞破了什么秘密,他没有用“伊”(注1),但我想以他的年龄,懵懂之爱或许还太早,便只当作他是在表达敬仰之情。后来每次我替他整理房间的时候都会找到不少零碎的诗句,那属于少年的感情越来越强烈,我却替他小心翼翼地掩藏着,生怕大哥发现之后教训他。




如果说人生有什么遗憾,那真是太多了,硬要数出几件,其中之一肯定有我没参加他的小学毕业典礼。那天我考完试回家,他跟大姐还没回来,我偷偷摸进他的房间在枕头下面藏了给他的毕业礼物,一支淡蓝色的钢笔。当时我学法语三年,即将离开上海去巴黎上大学,我想起我去中学报到前一晚他伤心欲绝的模样,我不敢亲口告诉他这个消息。于是我压了张卡片在钢笔盒的夹层,写了一句他当时还看不懂的话:à quelques mètres ou à des kilomètres(咫尺或天涯),意在告诉他不论我身在何方,都会同样牵挂他,希望在他能看懂的那一天,能体谅我当时的不安与怯懦。




晚上他回家的时候气呼呼的,大姐问了几次他也不说原因,吃完饭也不帮我收碗,我猜他是因为我没去参加他的毕业典礼跟我置气。第二天早上吃饭的时候,他又出奇般地好了,甚至眉梢眼角都带着笑,我想那只钢笔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。




我离开上海的时候大姐去了苏州,只有他一个人来送我。当时刚入秋,秋过伏,很炎热的天气。他站在我对面,脸正对着阳光,眼睛艰难地睁开着。我替他挡去一部分阳光,倾身跟他说再见,让他好好学习,快快长大,我跟大哥都走了,总要有人照顾大姐。临别的时候,他捧着我的脸,踮脚吻在我的嘴角,法国人的礼仪。




他在我眼里是个养尊处优、无忧无虑的富家少爷,不懂人世艰辛,不知人间疾苦,因此,当大哥告诉我他并非明家亲生的时候,我才会那么心疼。他的大方、真挚、快乐与热忱从来不假,而那一晚我突然希望他就在眼前,我能抱抱他,可是他没有。往后的许多日子里我都会想起那个晚上,孤独袭来,忧愁上身。




我大二的时候交了第一个女友,一个笑起来嘴巴咧得很开的意大利姑娘,暑假结束跟她分手的时候,我们在一起还不到一个月。那年暑假我们一家相聚在维也纳的家中,上海一别,我已两年没见过他,再见他时,他高了不少,已经超过我的耳垂。我拎着他的行李把他带到才收拾出的房间,弯腰放行李的时候他一把从背后抱住我,贴在我的背上嘤嘤地撒娇,阿诚哥我们这么久没见了,我要跟你睡,我有话同你讲。




大哥大姐没意见,我自然不会反对,我很想他。




那晚我陪他聊天到凌晨,他问我知不知道“光年”,我按照法国的物理课本译成中文背了一段。物理学其实是很浪漫的学科,特别是关乎宇宙起源,静谧的夜里,我问他,小少爷,你还写诗吗?他回答我说,很久不写了。我想也对,小孩子做事总难以坚持。他倒时差睡不着,我却做了小人偷偷睡去。我梦到一只漂亮的英国短毛猫凑近舔我的嘴唇,湿答答的,睁眼却看到他近在咫尺的脸,闭着眼睛,独自沉醉。我吓得赶紧闭上了眼睛,希望这只是一场梦,可惜它不是。暑假结束之后,我们在维也纳告别,然后我分手了。




我去伏龙芝念军校的事没有告诉他。每月我寄家书到巴黎,一封给大哥,一封托大哥转寄给明台。到底是我大意了,大哥心细如尘,怎么会发现不了其中的深意?当我收到大哥写来的家书,洋洋洒洒七页纸,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再不能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活下去。唯一能期望的便是他能专心念书,继承家业,娶妻生子,享一世无虞。




可上天还是跟我开了个玩笑,他被王天风带进了军统。那是什么地方?人命贱如蒲草的乱葬岗。我背着大哥安排了一次营救,没能带回他,王天风质问我们,为什么别人家的兄弟都能死,就我们家的不行?




不,我们家的可以,唯独他不行。




那年除夕他回家过年,每次看到我跟大哥在一块,他的态度用“恶劣”二字形容毫不为过,我当他是不能接受我们为新政府工作,毕竟我们也对他隐瞒了身份。然而某天早上我忘记拿领带,回房的时候正巧看到他从我房里一闪而出,我进门一看,床上的被子被动过——他刚才进来探了被窝。我终于确信了多年前维也纳的那个似梦非梦,他对我怀有怎样的心思,至于我的心情,本应是喜多余惊,然而时机不成熟,最终还是惊多于喜。




但凡隐瞒,就有暴露的那天。那天我带着伤站在一旁看他跟大哥把屋里搞得天翻地覆,明知这烂摊子该自己收拾,心情却突然地轻松了,我们三人之间终于可以卸下一层面具。我咬了一口手里的苹果,真甜。




那晚他在跟大哥谈过之后,我睡下之前闪进了我的卧室,二话不说抖开被子,拉我躺在床上,右侧卧靠在他的胸前。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他长大了,肩膀比我宽,身量也比我厚实,我放任自己窝在他的怀里,轻声说了句:“谢谢小少爷。”




那晚我持续低烧,他把我抱得紧,迷梦之间一团灼热抵上我的大腿根,烫得我大梦初醒,眼前的人已经不是那个黑夜里偷吻自己的小少爷了,而是一个除了精神之外,在生理上也渴求着深交的男人。伤半好时,他缠我不放,我虽然是拒绝未果,可当他抱我的时候,我才知道什么叫得偿所愿。




可是,我一直以来担心的事终于还是来了。得知他被汪曼春抓走的时候,我仿佛被惊雷劈中后脑,疼得麻木,震得心慌。被绝望冲昏头脑,当时的我只想杀了王天风,或者潜入76号救出他,可是我不敢,我也做不到。最后我去接他回家的时候,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控制着情绪,我抱住满身血污的他,而他脊梁笔挺,从森然的刑讯室出来,站成了一座山。




我作为他的兄长、上级、似是而非的爱人,每当见他为了任务出生入死,我总是担惊受怕。我曾骄傲而坚定地告诉他,爱国是信仰,可当他真正做起爱国的事,我又忍不住担心起他的安危。早就把性命交付于祖国未来的我,却时时刻刻都希望他能够长命百岁。




他还在上海的那几年,每次他出任务,不论多晚,我必定等着听门口的一声响动,然后悄悄开个门缝,见他进了卧室我才睡下。有时候还是不放心,又轻手轻脚摸进他的卧室看他有没有添新伤,其中有几次被他逮到,硬把我拉到床上一起睡。






他的睡相从小就不好,大字摆开占满整个床铺,我跟他同床的时候,常常被他环在腰间的手臂勒得喘不过气半夜醒来,借着月光看他用力皱着的眉头。那几年发生了太多的事,我们扮演着别人互相欺骗,他再也不能做那个作天作地的明家小少爷,对此我既欣慰又心疼。我用手指抚他的眉间,被他一把抓住塞回被子,他又紧了紧手臂,一条腿搭过来,半睡半醒哑着嗓子问我:不想睡了?




抗战胜利之后他去了北平,改名换姓接手新的工作。送他走的那天上海下着小雨——也许上海冬天总是下着小雨——车轮与铁轨碰撞的声响渐渐热烈,他把头探出车窗看着我跟大哥,他在哭。我心里知道,从此一别,天南地北,今生能否再见已是迷局,以后更不敢肆意落子,怕一不注意就成死局。我站在原处向他挥手,决定做一个送行之人,看他山水一更渐行渐远,并告诉他不用回头。




他走了之后我才惋惜起那些等他回来的夜晚,到底能亲自确认他是否安好,伤了病了都能照料一番,而不是隔着山水几重,许最好的祝愿,做最坏的打算。




另有些事本可以不提,但硬要说起来,又是我对不住他,他对不住别人。他去北平之前跟程小姐是订了婚了,虽然这是出于组织和大姐的安排,但我看得出,程小姐心里欢喜着他。大姐去了之后,我便默认与他了断了过往,毕竟这桩婚姻是大姐生前的心愿,于情于理我都该做个成全者。从今往后以后山重水阔,相逢无期,他忘却年少的癫狂与谵妄,与程小姐结婚生子,才是我最大的心愿。




他才到北平的时候,每月家书四封,絮絮叨叨的全是生活琐事。家书都是我跟大哥一起看的,第六封家书后多了一段,特意指给我:岂在朝暮。




秦观的《鹊桥仙》。




我不敢去看大哥的表情,作为弟弟,我很少忤逆他的意愿,作为下属,我从未违抗他的命令,但是早年他曾经寄了七页家书到伏龙芝,信中虽只字未提明台与我的事,可我看得出他的规劝之意。




我本已打算了却因缘,正急急忙忙向他解释,没想到刚喊了句“大哥”,他便打断了我的话,说,活着已实属不易,身边的人能多一个就是最大的福气。我跪在他跟前,我到底何德何能,先被明家养大培养成才,后又霸占了明家最矜贵的小少爷。大哥把手搭在我肩上,说我本就是明家人,家里人给的,都不叫恩德,我无话可说,趴在他的膝头泣不成声。




但我仍坚持不寄信给他。我做的打算是,若有一天他与程小姐假戏真做,不至于因为我的关系而尴尬自责,如果他心里始终牵挂着我,想必他也能懂我的用心。因此,他在北平四年,我只寄过一次东西,是枚指南针。大哥笑我,阿诚当真玲珑心智。




大哥总夸我心思细腻,其实不过是久病成医。




他寄回来的信几乎都被烧掉了,毕竟他当时不是“明台”,如果我和大哥任中一个发生意外,这些信一旦暴露,不仅无法保证他的安全,连整个北平的工作都会遭受打击。但即便性命攸关,我仍私自藏下一封,上面只有八个字:天南地北,各自珍重。照他一贯的行文风格,在写出这八个字之前,必然已经下笔千言。




一九四九年除夕过后,全国局势基本明朗,我们胜利在即。清明那天,我跟大哥去给大姐扫墓,带着他才寄来的家书和当天早上的报纸,烧给大姐看。回家之后在信箱又发现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。




那封信从他开始记事的孩提时代讲起,说大姐是如何如何疼他宠他,说他虽然从小就怕大哥,心里却最是敬重,还把在大哥耳边开了一枪的事翻出来,又是自责又是道歉。大哥看信的时候表情有点意外,期间还转过头对我说了好几次“家里的小少爷是长大了哈”,我笑他一直把明台当成孩子。




信的后半部分讲到他的理想,他说,爱国是他的信仰,最大的理想就快变成现实,心中却越发空落。苏联在十多年前的“大清洗”中元气大伤,他不知道百年创伤的祖国还能不能再经历一次类似的浩劫,况且,只要一想到被扣上“叛徒”帽子的可能会是我和大哥其中的一个,他就万分难受。




他提到了汪伪政府时期,大哥还在经济司当司长时,我画的一幅风景画,大哥执意给它起名叫“家园”。他明明连《论语》都背不好,却搬出“齐家治国平天下”和“兼济天下,独善其身”的大道理在大哥跟前班门弄斧,说天下既平,我们都该成家。




信的最后指给我,他说他每天醒来除了看见阳光,更想看见我。言外之意是不是如果看不见我,那次日的阳光不见也罢?




那晚大哥在小祠堂跪了一晚,我跪在祠堂门外。第二天一早,小祠堂的门打开,我抬头看他,突然觉得心中的这尊神老了,再也不是当初意气风发的模样。他平静地对我说,理想主义者赢了。我在他脚边沉沉地磕了个头,尘埃落定。




明台是我们家最从一而终的理想主义者,如果他的理想是国家,那就拼上性命,如果他的理想是家庭,那就赌上未来。可是放眼过往,人类哪一次取得的进步,不是理想主义者固执的坚持?




卸下一身的职务,交出手中的权力,让渡明家在国内惨淡经营的家业,我跟大哥净身前往奥地利,而他紧随其后。




自从十年前我跟大哥从法国回到上海,维也纳的家中一直无人居住,屋内积了很厚的灰层,花园里也是杂草丛生,待我跟大哥请人把旧宅收拾出个样子,他终于姗姗来迟。大哥说他从小就这样,回家总能赶上装盘的核桃仁,如今大了,还能赶上才打扫干净的房子。




再见他时我竟有些不自在,大哥对我俩的事心知肚明,吃完饭之后说自己要一个人出去散散步。




他变了些,磨平了锋芒,做事稳重了不少,看我在厨房洗碗,还能过来搭把手把盘子上的水用抹布擦干。




我问他,这些年过得好么?




他说,已经过完了。




我又问,结婚了么?




我指程小姐,他应该知道的。如果他们确有夫妻之实,应该接她来,明家不养负心汉。


他把最后一个盘子递到我手中,说,就快了。




半年之后大哥结婚,大嫂是一位有犹太血统的法国淑女,她是大哥念博士时的师妹,仰慕大哥多年。二战的时候,法国亡国,犹太人遭受迫害,她失去了家园和亲人,战火也阻挡了她往东方的路途。没想到时隔多年,他们在曾经的校园里重逢,顺理成章地走到一起。




婚礼当天,我跟他坐在嘉宾席。教堂中央的牧师问大哥,无论贫穷还是富有,无论疾病还是健康,是否愿意爱他对面的新娘,直到死亡将他们分离。我准备着抬起胳膊鼓掌,旁边的他却一把抓住了我的左手,我挣扎两下没松开。下一刻,我的手指碰到冰凉的金属,一个环状物顺着无名指指尖往上滑,在指尾稳稳套牢。




我一直盯着教堂的中央,大哥对大嫂说“我愿意”,大嫂笑成一朵盛开的百合,我一直看着,一直,不敢眨眼,因为眼眶微热,怕一眨眼就挤出一滩水来。宾客的掌声响起,我机械地拍着双手,眼尾余光扫到了自己手上的戒指,银白色的金属光泽晃得满眼水雾,他一边鼓掌一边靠过来,轻声说了句“我愿意”。




这一刻,所有的故事都该有了结局,但是他的深情与热忱,总让我有说不完的话。




大哥结婚之后与大嫂常居巴黎,专心致志地做起学术,教书育人。他说这是他答应大姐的,等战争结束,他就回巴黎教书,成家立业,再不涉足政治。




我跟他留在维也纳,他接手了家里在海外的产业,我替他打理工作和生活的琐事,事无巨细,一概处理得紧紧有条。他早年不满我在汪伪政府秘书处给大哥当私人助理,整天出入成双,我心中一直对他不忍,后来也总算找到这么个机会补偿他。




他有一日同我讲,他曾答应一个好姑娘,带她到维也纳散心,可是缘浅难承,枪炮无情,她终究没等到这一天。他给我看那方手帕,上面绣着的图案都已经掉色,边缘处有“锦瑟”二字,锦瑟无端五十弦,一弦一柱思华年。




我起身抱他,若是能在最好的年华遇上美好的人,即便是猝不及防的永别,也会一生念想,于曼丽是个好姑娘。他把脸埋在我怀里,老大不小了还改不了撒娇的习性,他说,阿诚哥,还好你活着。




一年又一年,当初杂草交错的花园,摆满了山茶。大哥大姐说,我们明家,养花养牡丹,养草养兰草,可牡丹雍容,兰草矜贵,我怕伺候不好,有辱门楣。




他托人从云南买回山茶的幼苗,我自己配了土栽种在陶盆里,夏天怕烤着,冬天怕冻着,精心伺候了好些年,终于收获了满院子的鲜花。他说山茶好看,安静顺婉,芝兰玉树。




年龄稍微大点之后,每到阴雨绵延的季节,左肩的旧伤都隐隐作痛。某天早上醒来,我突然左边肩膀不能动弹,他醒了之后凑过来拿属于他的早安吻,我硬挺挺地躺在那里告诉他我动不了了。




可能是我话没讲清楚,他以为我得了瘫痪,二话不说起床用被子将我一裹,塞到车里就去了医生那。维特医生是大哥父亲旧友的孩子,那天见到我们的时候,笑得差点被鸡蛋呛着,全然不顾一旁快要发火的明台。




维特检查过我的身体状况之后,挑笑着问他,是不是昨晚抢了我的被子,因为我的状况是给冻出来的。维特不懂中医,这在中医那里应该叫寒气入体。那段时间一直是他无微不至地照料我,他小时候我就说好要一辈子护着他,在半辈子快过去的时候,角色颠倒了过来,我却享起了福。




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,长大后又几经波折,现在终于生活在一起,或许这辈子就会这么过去,可我从未说过爱他。




是我不爱吗?不,我爱惨了他。




所以才用尽这一生为他打算,愿他年年有今岁,岁岁有今朝。




注1: 那时还未出现“她”,用“伊”指女性第三人称。




(完)




后记:




比起《穷尽一生》这篇并不顺手,但是这篇的篇幅却是前篇的两倍。


我想这是合理的。因为明台一直被疼着宠着,经历的艰辛自然会少很多。再则,他与阿诚是截然不同的人,一个为了爱飞蛾扑火在所不惜,一个为了爱殚精竭虑用心良苦。


文中藏了一点小东西,是作者的私心,我看不惯别人说明家只有三姐弟。电视剧里,阿诚活得像一块标签,在明家的角色却是不尴不尬,而这篇文里,阿诚对明家的称呼从“明家”到“我们家”,算是了却我的执念。




最后,我在去年的最后一天把脖子扭了,你们来评论爱我一下? QAQ




打苏靖tag卖安利,你们还吃么?








我……他妈似乎搞错了活动的时间?我……怎么记得是1月1号?(;´༎ຶД༎ຶ`)  


我!他!妈!为!了!肝!文!没!有!看!东!方!卫!视!跨!年!


写……都……写……了……


活动当天再艾特太太们,加上tag可以……不?


躺平任艹能得到搞错时间的原谅……吗?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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